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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7 09:29:14作者: 冠竞体育

  报送单位: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2年11月2日

  群众来电反映:有人在儋州市光村镇国营新盈农场墩吉队海域红树林中间偷挖沙子并将沙子运走进行贩卖,对红树林造成一定破坏,影响生态环境。

  2022年10月30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资规局成立联合调查组,深入光村镇国营新盈农场墩吉队(海南新盈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观鸟台周边实地核查群众反映的情况。经查,现场为海南农垦西联农场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的水系疏通项目,属运用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开展的湿地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10月15日由省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未发现偷挖和贩卖沙子行为,也未发现对红树林造成破坏和影响生态环境的情况。

  该项目属运用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开展的湿地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10月15日由省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处在海南新盈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合理规划利用区范围内,不存在偷挖和贩卖沙子行为,也未对红树林和生态环境能够造成破坏。

  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大成镇西华农场白打村路口对面椰子种植基地去年开始挖水池,低价倒卖泥土。

  2022年10月31日,大成镇成立调查组,深入大成镇西华农场白打村路口对面椰子种植基地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一是该处原为农业灌溉用水池,由于该地承包人进行农业种植时对池塘进行清淤施工,导致该水池深度加深,二是因挖池清淤施工时间发生于去年,现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低价倒卖泥土行为。

  大成镇政府已完成了挖水池情况的调查工作,并已采取运输泥土的方式对池塘进行回填,完全解决该水池池床加深问题,目前正整改中。

  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木棠镇高堂村委会南边村南侧海边1公里左右有一小部分的红树林被人挖走,南边村世代保护红树林,现红树林被人破坏,影响了南边村海边的生态环境。

  2022年10月30日,市资规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乡司成立联合调查组,深入木棠镇南边村实地核查群众反映的情况。经查,现场为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新增环新英湾支线)使用红树林移植施工,已办理《林木采许可证》等相关移植手续。

  2022年4月28日,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关于商请审批海南环岛旅游公路项目环新英湾支线涉及红树林移植补植方案的函》(琼交控函〔2022〕81号)向市资规局提出评审方案申请;5月18日,市资规局在海口市组织召开《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环新英湾支线项目使用红树林地生态影响与评价报告》和《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环新英湾支线涉及红树林移植补植方案》专题评审会,参加会议的专家一致通过评审;5月25日,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关于商请加快审批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环新英湾支线项目涉及红树林移植事项的函》(琼交控函〔2022〕95号)向市资规局提出审批申请;5月26日,市资规局以《关于海南环岛旅游公路项目环新英湾支线红树林移植事项的复函》(儋自然资函〔2022〕327号)号函复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原则同意按方案进行移植补植;5月27日,儋州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环新英湾旅游公路支线项目红树林移植补植等相关事宜,确定业主单位和代建单位;10月25日,市资规局向市乡司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编号:2215417),同意移植该项目拟使用的红树林共11710株。

  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北部湾大道海南省温氏公司对面小花朵幼儿园左边位置,夜间邻居批发鸡的时候产生噪音,晚上9点至凌晨4点。有投诉过,派出所,村委会去调解无效。

  2022年10月29日上午,那大镇环保办工作人员、镇执法中队工作人员、洛南村委会两委干部立即组成临时调查组,深入儋州市北部湾大道海南省温氏公司对面小花朵幼儿园左边位置做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经核实,该位置有几户做批发鸡生意,大部分时间都是晚上交易,因车辆启动声、人员交流声、卸货等因素造成噪音较大,影响附近居民无正常休息。

  调查组找到批发店店主,同时也把群众反映的情况告诉了店主,经与店主沟通,店主也同意调整批发地点,避免扰民休息。因此工单之前投诉过,那大镇也再次教育该店店主,如再不整改,那大镇将会下发停业整改通知,立即整改,责令不能再有扰民休息的现象出现,后续那大镇会加大力度巡查,继续跟进此工单。

  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那大镇发祥路绿园小区8栋围墙后面排污管道堵塞导致污水溢出,产生异味,严重影响市民生活。

  水务局路要广副局长2022年10月29日带队到那大镇绿园小区了解污水横流恶臭影响旁边的环境问题。经现场排查,初步判断一是小区内污水管道堵塞,导致少量污水横流。二是存在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堆积于污水横流处,导致恶臭。建议转生活垃圾处理职能部门处理

  群众来电反映:在儋州市那大镇正大阳光学校沿边路的下水道的污水都是排向水利沟,水利沟有多个排污口有污水向水利沟排放,有好多年了,导致爱图村周边都是被污染了,鱼都被污染都臭不能吃了。

  2022年10月29日下午,水务局路要广副局长到那大镇温皇学校了解市政污水溢流到干渠情况。经现场查看,有少量污水溢流,初步判断是截流管堵塞所致。已通知实施工程单位2022年10月31日进场清堵。

  群众来电反映:第一个问题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办事处新英湾居委会铁炉村村中间的地基有两棵两三百年酸梅古树,在种植酸梅古树的地方洋浦安达承包商将酸梅古树移走到铁炉村对面过马路150米处,酸梅古树移到对面后没有正真获得保护,导致酸梅树枯死。第二个问题:洋浦安达公司在两棵酸梅古树移走的地方挖了四米深的地基准备盖房子,地基下面有10万吨的石头,每吨石头20多元,都被洋浦安达公司拉去贩卖。

  2022年10月31日,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英湾办事处到洋浦开源公馆项目地和酸梅树移栽现场调查核实:

  问题一:1.开源公馆建设项目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办事处原铁炉村旧址,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英湾办事处已补偿青苗款的两颗大酸梅树处于建设场地的中间。2.海南安达工程有限公司与海南洋浦新湾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业主)签订《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负责项目用地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建设。因赶工期,再加上酸梅树未悬挂古树保护牌,安达公司将酸梅树挖倒断根。经做群众思想工作后,原洋浦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在专家现场指导下进行抢救复壮移栽至项目用地对面公共绿地。3.市城市管理局于2022年10月31日组织专家现场做评估,专家处理建议:鉴于该古树现场调查的最终结果,可判断该树(2棵)已完全枯死。

  问题二:目前,开源公馆项目工程进度已过半,开挖石头已不在现场。新英湾办事处说明:开源公馆项目开工建设时间早于该文件(2022年7月2日印发《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采挖砂石土资源管理的通知》(琼自然资勘[2022]172号))颁布日期,项目开工建设时洋浦管委会要求该项目要“超常规”推进,加快进度建设,且项目开工建设时两棵酸梅树由洋浦市政管理局进行移植栽种,土石方的处置根据当时洋浦对项目砂石土的管理,可用于在开发区范围内的除该项目外的其他项目进行回填、平整等用途。

  问题一:1.2022年2月,接到铁炉居民举报时,原洋浦市政管理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英湾办事处、新英湾社区居委会一起现场调查核实,要求施工方立刻停止作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新英湾公司做询问调查,因处罚依据不足,免于处罚处理。2.由于当时现场核查时两棵酸梅树未曾发现有悬挂古树保护牌,又不在洋浦区古树名木的档案内,无法认定为古树,根据居民的要求原洋浦市政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检验确定,专家意见两棵树树龄约为115年和130年。3.在项目建设施工时两棵树没有悬挂古树保护牌且政府已补偿青苗款,经与项目业主、施工方协调沟通,设计无法调整且现场无法保留古树,为尽可能抢救两颗酸梅树,原洋浦市政管理局等单位通过连续几天对阻挠居民做思想工作后,组织力量搬运到对面公共绿地内重新种植,便于浇水养护。在种植过程中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指导,移种后进行日常管护观察,尽全力进行抢救复壮。2022年8月初,两棵古树均已长出少许嫩芽,但由于受8月份疫情静态管理影响,园林工人无法到现场开展古树正常管养,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两棵古树最终没有存活。园林管理部门已吸取这次的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古树的排查、管理等工作。

  问题二:新英湾办事处等相关单位正在对反映问题开展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工作。

  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那大镇丰福小区禁湖路口到松涛路路段没有排水沟,导致居民乱排放污水,希望有机会能够解决污水排放问题。

  松涛路段丰福小区路面还没硬化,居民普遍门前没有排水沟,排污都是通过家中延伸出来污水管道直接散排乱排到路面上。

  已委托设计单位针对那大镇镜湖路到松涛路段没有排水沟问题,编制了丰福小区生活垃圾污水散排整改方案,下步向市政府申请资金,尽快解决实施。

  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排浦镇昌王管区书记和头峰村长未经村民同意私自将在村口西侧500米左右的基本农田出租给私人老板作为搅拌站,出租合同上写的是17亩基本农田,实际上搅拌站占用33亩基本农田,把基本农田作为搅拌站破坏了基本农田。

  对该反映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头峰村搅拌站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与头峰村小组签署临时用地协议,租用头峰村17亩土地用于建设搅合站,用于环岛旅游公路建设;经该公司申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7月16日函复《关于同意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临时使用土地的函》(儋自然资函〔2021〕882)同意临时使用该项目用地,明确用地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预存土地复垦费等有关要求。另排浦镇政府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于2022年7月、2022年9月委托第三方对该搅合站的实际用地面积及用地的土地性质进行核实。1.经海南纵横信息测绘有限公司现场测绘,搅合站实际用地与合同面积基本一致,实际使用面积17.294亩。2.经套合《儋州市总体设计(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和《儋州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20年土地变更后)》,该举报的用地涉及占用Ⅳ级保护林地16.919亩,一般耕地0.375亩,其中用地现状地类为有林地、旱地。因此,该搅合站项目在批准和实际使用的过程中都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来电反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不属实。

  群众来电反映:在儋州市海花岛对面的海滩,在填海过程中的浅海被破坏,市民只能在边上看不能下海游泳,破坏了自然的海底和海滩,在海滩边有用沙袋垒起来,市民在沙滩上散步时有滑落海里的隐患。希望把海滩恢复,让市民能下水游泳,归还一个自然的海滩。

  2022年10月31日,市资规局工作人员前往白马井海花岛对面的海滩核查群众反应的情况。经核实,现场群众所反应沙袋垒起来的范围在海花岛1号岛与3号岛对面的沙滩带上,属恒大海花岛公司开展的海花岛周边岸滩修复工程,项目包含设置的拦沙坝,因环保督察整改事项要求,需对海花岛周边岸滩进行修复。

  根据市政府批复的《海南省儋州市海花岛周边岸滩修复工程实施方案(报批稿》,该项目属恒大海花岛公司开展的海花岛周边岸滩修复工程,海滩边的沙袋为该项目所包含设置的拦砂坝,主要是为了阻挡修复沙滩的回填砂向内海运移,对于维护沙滩的稳定性十分重要。另外该片区为公共海域,没有安全管理人员及设施,不建议群众在该片区游泳。

  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中和镇高地村七里坡接近210亩的基本农田被海南勇茂水产有限公司承包用于养殖小龙虾,导致基本农田被破坏,希望能尽快恢复基本农田。

  经核查,熊先茂、朱江勇、方波、王烁、张爱军、黄杰等六人共同出资承包的儋州市中和镇高地村委会“七里坡”耕地开挖养殖小龙虾,经专业方面技术单位鉴定,种植条件遭毁坏无法耕种,鉴定耕地破坏程度为重度破坏。发现该问题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农业农村、中和镇政府等单位开展调查,之后,协助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将该问题作为损害公益案进行侦办。2021年11月4日,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琼97刑初13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被告人熊先茂有期徒刑2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另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关于协助编制熊先茂非法占用农用地可能损害公益案生态环境修复或土地复垦方案的函》(琼检二分函〔2021〕4号)要求,按照土地复垦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委托第三方编制了《儋州市中和镇七里坡损毁耕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之后,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十四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的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督办函》(琼二分检民函〔2022〕1号)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向中和镇政府以及熊先茂、朱江勇、方波、王烁、张爱军、黄杰复垦义务人发送了履行复垦义务告知书,要求加快按复垦方案进行复垦。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主动联系承包该田块的熊先茂(被判刑人)、朱江勇、方波、王烁、张爱军、黄杰等六人,但因不能配合,导致没办法进行复耕。经指导中和镇政府和萍塘村,采取村民自行复垦方式,已经进行部分复垦。

  近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员两次到中和镇政府,组织指导解决终止承包合同、统一涉及村庄村民意见,保证村民收益,解决土地撂荒的实际问题,经各村组织村民大会民主决议一致通过自行回复整改的方案。该镇环龙村委会萍塘村村民经民主决议成果并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目前,该地块经协调一致,界线上不存在纠纷问题。下一步,各村陆续组织村民平整恢复,待修复完成复耕复种后,再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审议,核验无误即可修复完结。另外,因为熊先茂、朱江勇、方波、王烁、张爱军、黄杰等六人不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履行《土地复垦条例》第十四条土地复垦义务,开展土地复垦事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合同有关部门指导村民依,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琼97刑初13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被告人熊先茂有期徒刑2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群众来电反映:在儋州市那大镇大洲桥科技北路前进派出所旁边修理厂近两年经常晚上进行喷漆作业,产生刺激性气味,对身体有伤害,影响到市民正常生活。

  2022年10月29日接到督察交办件后,市生态环境局、洋浦交通港航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到那大镇大洲桥科技北路前进派出所附近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经现场核实:一是该派出所附近仅有一家维修厂:鑫车道汽车美容服务中心;二是该维修厂未发现烤漆房设备,该维修厂表示于2022年4月已拆除烤漆房设备(但该厂未提供相关的拆除台账),并长时间未开展喷漆业务,需要喷漆的车辆都通过外包喷好后才拉回修理厂,工作人员已拍摄现场照片。

  投诉前鑫车道汽车美容服务中心已拆除相关烤漆房等设备。要求该汽修厂加强现场管理,严格遵守法律和法规,合法合规经营。

  群众来电反映: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金港花园15栋旁边的垃圾收集站距离居民楼不到20米,垃圾车经常深夜去运送垃圾,影响居民休息,倒垃圾时还抛洒残液流到地上发出臭味,导致老鼠乱窜,同时垃圾收集站距离小区饮用水池太近,影响居民用水卫生。

  2022年10月29日、31日,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刘永华带队,联合新英湾办事处深入洋浦经济开发区金港花园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一是该垃圾收集屋为社区物业根据小区业主生活需要设置的垃圾收集点,选择点位较合理,离最近的15栋居民楼有38米。二是洋浦环卫有限公司基本上每天上午对小区垃圾进行清运,不存在深夜扰民清运问题。三是清运垃圾时,临时会有垃圾臭味,物业公司会对清运过程中以及清洗垃圾桶时产生的残液进行清理洗涤。但是,清洗过程中的污水没有进入污水管网。四是小区饮用水全部使用自来水二次供水,蓄水箱为全密闭式,离垃圾收集屋距离有40米左右,不存在影响居民用水卫生问题。

  1.小区物业公司(海南蓝海精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确定清洗垃圾桶和垃圾收集屋污水排放方案(通过简易提升泵抽水至污水井),预计2022年11月7日前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

  2.物业小区举一反三,已完成垃圾收集屋周边大件垃圾、建筑垃圾临时暂存点垃圾清运工作,共清运3车垃圾,积极改善小区生活环境。

  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那大镇黄冈学校对面幸福森林小区北侧50米的侨南村养殖场常年养鸡,粪便清理不到位产生异味,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2022年10月29日上午,那大镇环保办工作人员、镇执法中队工作人员、侨南村委会两委干部立即组成临时调查组,深入儋州市那大镇黄冈学校对面幸福森林小区北侧50米的侨南村养殖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经核实,该养殖场负责人反映有时因太忙,无法立即处理粪便才会导致有异味,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调查组找到该养殖场的负责人,同时也把群众反映的情况告诉了该负责人,已批评该负责人。该负责人也承诺了,立即处理鸡粪,旁边的环境也处理干净,不会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后续那大镇会加大力度巡查,做好生态环境的每一项工作。

  群众来电反映:洋浦经济开发区干冲区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主要是生产豆油的,生产豆油需要排放废气,排放的废气油渣味重,比较刺鼻,影响了在干冲区国盛宾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希望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安装废弃净化处理器。

  2022年10月29日下午,莫正群副市长亲自带队,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单位)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二)现场检查海南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运作情况,废气处理装置已于2022年6月调试完成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详细情况如下:

  4.污水处理车间废气经水洗+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现场了解市生态环境局的环境监管情况,并调取了相关的环境监视测定报告。针对企业异味投诉问题,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7月27日约谈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加强异味源头排查,切实落实整改要求,同时分别于2022年3月18日、6月24日、7月18日和7月26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主要排放口及厂界开展废气监督性监测,同时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和8月2日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废气监测各项数据均达标。

  1.市生态环境局和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继续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监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由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成立环境巡查工作专班,负责对车间开展日常跑、冒、滴、漏以及异味、臭味的环境隐患排查及治理。

  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受理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汇总表(儋州市第1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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