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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日起!新版水泥置换标准实施!这一些状况禁止置换!
2024-12-20 02: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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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 《危险废物燃烧回转窑处置HBCD废物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24-12-20 02:56:18
由我国再生资源收回使用协会同意立项的集体规范《危险废物燃烧回转窑处置HBCD废物技术规范》(原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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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周口市群众举报件办结信息后续公示(6月8日)
更新时间:2024-04-01 19:35:24作者: 冠竞体育周口市商水县纬四路集聚区第五栋四楼河南省苏氏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羽绒服),没有环评手续,没有消防措施,扬尘大。
周口市商水县纬四路集聚区第五栋四楼河南省苏氏服装有限公司,办理的营业执照名称为河南文威服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3MA9GJJJ39Y),法定代表人:孙杰,营业范围为服装、织物制造、销售及医疗服务用品批发、销售等,营业执照地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新城区富商路与商庆路交叉口西30米路北,产业集聚区C区5号楼,实际地址为产业集聚区D区5号楼4层,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使用性质为羽绒服加工车间,共有员工40余人。该场所内配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灭火器。
通过现场查看1、根据生态环境部分类名录,该项目属于豁免类,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该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是羽绒服加工销售,扬尘实为羽绒服的填充羽毛。
2、存在消防设施不健全问题。现场检查车间有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喷淋,但该单位未配置应急照明灯、安全指示标志,室内消火栓未配置水枪、水带且无水,喷淋末端试水装置无水。
1、对消防设施不健全问题,2021年4月15日,商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企业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并对生产车间进行了查封;
2、2021年4月15日,商水县阳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配合商水供电公司,即刻停止了该栋厂房的电力供应;
3、商水县阳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该栋厂房及整个园区消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图纸设计和工程预算已编制完成,正在按程序招标中。因招标施工周期较长,该企业已自行搬离园区。
周口市项城市水寨镇东关居委会老油厂家属院内的路一直未修,下雨天道路泥泞,影响居民出行。
经调查:水寨东关老油厂家属院位于水寨街道东山货街东头,紧靠沙穎河堤右岸10米。院内道路南北总长约150米,道路最宽的有5米,最窄处仅有2米,现有入住居民30户。老油厂家属院院内道路为砖渣路,因年久失修,现高低不平,雨天有积水,道路泥泞。
针对道路未修,下雨天道路泥泞、影响居民出行问问题。制定了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开始道路施工,首先对院内所有下水道进行了重新修建,5月30日开始路面水泥铺浆,截止到6月2日水泥路高标准修建完成,群众非常满意。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该县环保系统垂直改革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现反映情况如下:1.违反豫办【2019】7号文件精神,没有三定方案,档案交由生态环境局保存,只是工资从2020年1月份开始市财政局预拔,至今仍未完成改革任务。2.生态环境局人员不能正常晋级进档,生病住院的不能正常使用医保报销,买房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经查:(一)反映相关三定方案问题。2016年4月份以来,省、市逐步启动了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相继出台了一些列文件和配套措施,项城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稳妥推进环保部门垂直改革,按时上报有关人员、经费、资产等相关信息,并于2019年3月,根据周口市环保系统机构改革方案,完成了单位挂牌,更名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2020年1月1日起,生态环境项城分局人员工资均由周口市财政予以拨付。所有编制配置和涉及这次生态环境体制改革的三定方案由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制定。
(二)反映生态环境分局人员工资不能正常晋级进档,生病住院的不能正常报销医保,买房的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问题。生态环境项城分局按照周口市局垂直管理体制改革步骤有序推进。垂直改革过渡期间,领导干部职员的年度考核及工资晋级晋档工作按每年正常程序进行。2019、2020年度的考核由项城市考核办根据项城市委统一部署,派出考核组对项城分局认真考核,人社局根据考核结果,完成了对项城分局领导干部职工工资的正常晋级晋档工作(附人社局证明事业单位正常晋升薪级工资花名册)。
(三)反映生病住院的不能正常报销医保,买房的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问题。生态环境项城分局及时组织并且开展核实,生态环境项城分局对每位在岗干部职员都开设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按照政策规定,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单位都及时代扣、缴纳。目前,项城分局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已缴纳至2021年5月31日,个人缴纳部分已缴纳自5月31日,住房公积金采用按月缴存方式,每个人已缴纳到2021年5月,无拖延缴纳费用现象,能确保生态环境分局干部职员及时看病和买房贷款使用(附交款月份证明)。
目前项城分局工作人员晋级晋档工作正常,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均已缴纳至2021年5月31日,无拖延缴纳费用现象。
该信访反映的相关“三定方案”问题,我市将进一步向上级部门做好汇报。因垂直改革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建议周口市协调保障办公室将上述有关问题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说明,上下联动,一同推动,加快生态环境部门垂直改革进程。
河南省项城市秣陵镇、丁集镇、城区等地有六、七家皮革厂恶意生产,偷排废水,造成十八里沟、丁集谷河、城区枯河污染严重,水质发黑发臭,河流中下游王明口处常常会出现死鱼,群众苦不堪言。
经调查:项城市目前共有原皮加工公司七家,分别位于产业集聚区、丁集镇和秣陵镇。华丰国际皮革城有限公司、博奥皮业有限公司位于产业集聚区。奔马制革有限公司、红星制革有限公司、峰华制革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丁集镇。顺宏皮革有限公司、隆盛皮业有限公司位于秣陵镇的。上述七家制革企业均办理有完善的环保手续,建设有完整的污染治理设施和含铬废弃液体处理循环利用系统,建设有废水自动在线监测监控装置。详细情况为:(1)华丰国际皮革城有限公司占地约160亩,年加工9万张牛皮,日处理废水3000吨,水质符合间接排放标准,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后排入枯河,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1级A标准。(2)博奥皮业有限公司占地约170亩,年加工80万张牛皮,日处理废水3000吨,水质符合间接排放标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后排入枯河,达到1级A标准。(3)奔马制革有限公司占地约107亩,年加工300万张羊皮,日处理4000吨废水,废水排放执行1级A标准,处理后废水排入谷河。(4)红星制革有限公司占地约25亩,年加工300万张羊皮,日处理2000吨废水,废水排放执行1级A标准,处理后废水排入谷沟。(5)峰华制革有限公司占地约105亩,日处理2000吨废水,废水排放执行1级A标准,处理后废水排入谷沟。(6)顺宏制革有限公司占地约105亩,年加工60万张牛皮,日处理3000吨废水,废水排放执行1级A标准,处理后废水排入十八里沟。(7)隆盛皮业有限公司占地约60亩,年加工30万张牛皮,日处理1000吨废水,废水排放执行1级A标准,处理后废水排入十八里沟。
目前华丰国际皮革城有限公司和博奥皮业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生产正常,污染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无偷排偷放。其余五家公司因废污水处理设施不能达到1级A标准,项城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2月26日对其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五家公司停产整改至今,目前正在升级改造,无偷排偷放行为。
枯河起源于城区张庄大街,原是一条收纳城市污水的明渠,90年代初期,因城市建设主城区段变为暗沟,在老火车站南侧为明沟,经城市规划区在郑郭镇牛营闸汇入沙颍河,其功能仍为接收城市生活垃圾污水。2021年4月24日经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检测水质为劣Ⅴ类,水质发黑发臭(附水质检测报告),其因是枯河源头在90年代末用砖涵覆盖,周边的雨污水流入,污泥淤积严重,目前虽然将污水管道截流,但淤积污泥厌氧发酵,造成上游水体发黑发臭,进而使枯河中下游水体也受污染。谷河起源于周口市商水县,穿越项城境内,在项城市王明口镇平顶楼村南汇入人民沟,在郑郭镇师寨闸入沙颍河,经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检测目前水质为Ⅳ类水质(附水质检测报告)。十八里沟起源于项城市孙店镇,在项城市付集镇入泥河,经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检测目前水质为Ⅳ类水质(附水质检测报告)。
(一)针对枯河水质发黑发臭问题。项城市政府要求项城市城市管理局研究制定整治方案。方案设计建设一座一体化泵站,截流上游污水进入污水管道。5月10日一体化泵站建成并投入运行,并建设了拦水坝和闸门,6月5日已完成对上游污泥清淤封堵。
(二)针对奔马制革有限公司、红星制革有限公司、峰华制革有限公司、顺宏制革有限公司、隆盛皮业有限公司现有废污水处理工艺达不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1级A标准限值要求的问题。目前生态环境部门对上述五家公司均实施了停产整改。
周口市太康县高朗乡官庄行政村后官庄自然村北边,太康县秋实农场内机器噪声扰民,还有排气孔排放粉尘,该厂占用的是基本农田,没有占地手续。
(一)该农场全名为:太康县秋实家庭农场,法人:沈广林,电线年成立,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6,该农场主要经营苗木、花卉、中药材、种植销售,因经营不力已倒闭。2020年3月,王兵旗租赁秋实农场内一大棚,作为钢筋拉丝加工点,生产的基本工艺:原料钢筋--机器拉伸--成品--打捆出售。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正常生产,厂房已全部密闭,有四台钢筋拉丝机,现场无粉尘、无气味,有轻微噪声。
(二)秋实农场内机器噪声扰民问题不属实。4月24日,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区域进行了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等效连续A声级54.3dB,≦60dB的排放标准,检测结果不超标,经核查周边150米内无居民区。(后附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测量记录表)
(三)群众反映粉尘问题不属实。该加工点属钢筋拉丝为简易物理工艺流程,没有产生粉尘的工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企业属豁免类。
(四)群众反映的该加工点租赁的农场大棚占用的是基本农田,没有占地手续属实,经高朗乡政府调查发现,其原用地手续为秋实农场种植合作社,只能用于农业种植项目。
该加工点租用秋实农场生产用大棚作为车间,改变了农场大棚使用性质,目前已对大棚内机器设备全部清空拆除并清运出厂区;大棚外硬化的1.5亩土地属于农田,已经对硬化水泥地面进行拆除清理。
经高朗乡党委研究决定,高朗乡纪委对官庄行政村支部书记王洪涛进行诫勉谈话。
举报周口市沈丘县纸店镇高速出口南,一公里路东,河南金源集团院内,有一家碎石厂,日加工石子2000吨,昼夜生产,噪声大,扬尘大,污水污染。
河南金源集团院内共有三家碎石加工公司。分别是沈丘县柚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沈丘县畅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沈丘县融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一)沈丘县柚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位于河南金源集团院内粮库79栋,法定代表人刘焱,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1624MA45H9HC27。营业范围:废旧建筑材料回收利用、城市建筑垃圾处理。2019年7月23日沈丘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沈环审〔2019〕14号。
该公司2020年8月份已停产搬迁,2021年4月28日现场检查时,厂房内无生产设备、无产品和原料,有关人员无法联系。
(二)沈丘县畅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河南金源集团院内粮库81栋,法定代表人李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MA46HD8C73。营业范围种类:回收、加工、销售:建筑垃圾、砂石废料等。主要生产设备:铲车、地磅、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筛分机、物料传送带等。原辅材料:建筑废料、毛石。产品:石粉、石料。 生产的基本工艺:建筑废料→经三级破碎→筛分→成品;2019年7月23日沈丘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年回收处理28万吨建筑垃圾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沈环审[2019] 26号。2020年3月15日通过河南精诚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号JCWT9111701)。2020年11月25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1624MA46HD8C73001Q)。
该公司2020年11月份停产,由于市场等原因至今未恢复生产。2021年4月28日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中,生产原料及产品在密闭厂房内储存,没有噪声、扬尘、水污染的情况。公司可以提供有生产用电记录。
(三)沈丘县融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河南金源集团院内粮库80栋,法定代表人李建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MA4613DX6R。营业范围种类:生产销售建筑材料。2019年1月23日沈丘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年回收处理60万吨建筑垃圾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沈环审〔2019〕3号。2019年6月1日通过河南科正建材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文号2019WT0358)。2020年11月25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1624MA4613DX6R001Q)。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调试制砂生产设备,厂区进出道路和车间内有积尘,未采取比较有效控尘、收尘措施。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沈丘县融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沈环监通〔2021〕004号,责令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
目前,该公司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现已整改到位。
经调查:S327项城段是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网规划中新升级省道,是规划省道327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原技术等级为三、四级,路况差,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效率和行车安全。为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沿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周口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周发改基础〔2016〕666号),该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线公里,起点于沈丘项城界,途经王明口镇、黄许营、田老家、丁集镇索庄、丁集大街、崔庄、田庙、永丰镇火星阁、小靳营、大刘营、朱滩、栗营、范集镇李老家、范集大街、魏营、文庄、杨营,终点于项城商水界,项目总投资30955.9092亿元,资产金额来源为上级补助+地方配套。
由于S327省道为我市横贯东西的一条重要通道,为带动沿线经济发展,途经村镇较多,房屋离路较近,且过往车辆中以货车居多,行车噪音较大,给沿线居民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形成噪音污染,干扰了沿线居民的生活。
针对S327省道货车穿城而过,噪音扰民道路未修问题。项城市政府要求项城市公路局和项城市交警大队制定整改实施方案:设计在12处穿村镇路段出入口设置限速标志、禁鸣标志,禁止过村镇车辆鸣笛,减少汽车喇叭噪音。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实施,截止2021年6月5日已全部完成。
周口市商水县商安路0号,万豪实业厂区内干粉砂浆厂,无手续,夜间违规生产,生产噪音,扬尘污染。
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万豪实业厂区内干粉砂浆厂,全称商水县芍花万豪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许参红,营业执照代码:91411623MA9GB63P8E,建设地址位于商水县产业集聚区万豪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北侧第二栋厂房内。基本的产品为干粉砂浆,原料主要有黄沙、机制砂、水泥;生产的基本工艺为:黄沙、机制砂、水泥--混合、搅拌--成品。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该厂在商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许参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3MA9GB63P8E。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该厂坐落于商水县产业集聚区亚太路(现改名为商安路)西侧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为国有,使用年数的限制2014年1月30日起2064年1月30日止,用途工业用地,不动产单元号:2GB00013W00000000,不动产登记号:豫(2018)商水县不动产权第0001585号。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该厂已于2020年12月31日取得由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的关于周口市万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干粉砂浆及110万块预制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周环审【2020】588号)。
2、关于该厂夜间违规生产问题,经调查:该项目取得环评审批文件后,于2021年2月份开始安装生产设备和污染物治理设施,2021年4月开始生产调试。目前,该厂处于调试阶段,夜间违规生产不属实。
3、关于该厂生产噪声问题:目前该项目还未正式投入运营,属于生产调试阶段,噪声源主要是工程机械车,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委托第三方对其噪声源进行仔细的检测,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4、关于该厂扬尘污染问题:经现场勘察,该公司已外购部分生产原料,存在生产车间封闭不严,部分墙体缺失;物料传输带密闭不到位等问题。
1、针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周口市生态环境商水分局执法人员已对其下达了《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责令改正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商环违改字【2021】24号,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环评要求建设,待“三同时”达标验收后方可投产。现已验收合格。
2、针对噪声问题,要求企业严格落实项目环评措施,设备加装减震装置,生产车间、物料传输设备等全密闭,物料全部进仓,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机械设备必须在仓库内作业,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排放。
3、针对该厂存在的扬尘问题,该公司2021年5月15日前已经封闭生产车间,修补缺失墙体,密闭物料传输带,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控尘措施,现已整改完毕。
周口市沈丘县1.留福镇南边500米左右,沈丘县正兴商砼有限公司,无手续,违法占用留福村耕地,工作时扬尘大导致周边小麦大量死亡。2.留福镇北边大陈营村,宏泰商砼有限公司,占用大陈营村村民耕地。3.沈丘县老城镇,徐书堂搅拌站,占用徐庄村村民耕地。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该件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九批(受理编号D2HA5)反映问题基本相同。
(一)留福镇正兴商砼2017年建成投产,2019年底至今未生产。占地面积2.7亩,土地类型为一般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沈丘县老城镇徐书堂搅拌站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于2017年2月20日占用老城镇李仙庄行政村建设用地2.835亩建设搅拌站。因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手续,2019年已对其进行了拆除取缔。
2021年5月12日,沈丘县人民政府组织留福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正兴商砼依法进行拆除。
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对老城镇原国土所所长杨少峰同志予以提醒谈话的处分决定。
周口市沈丘县留福镇大陈营村北边路东、路西,分别有两家无名搅拌站、沙场,没有相关手续,非法占地,至今还在正常经营。
经调查,留福镇大陈营村北边路东无搅拌站和沙场。留福镇大陈营村北路西有一无名沙石场,业主叫代克新,安徽省临泉县张营镇代祖庙行政村人。该砂石场于2015年建成,占地约2.64亩(一般耕地),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